為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引領示范作用,豐富航空植保技術運用,助力農業綠色發展,近日,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印發《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方案》,決定在云南省范圍內開展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
《方案》明確了試點區域,即:試點面向全省所有縣(區、市),根據各縣(區、市)意愿開展。試點資金在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統籌安排,年度內全省補貼資金總量控制在1000萬元以內。試點產品實行定額補貼,單機補貼額為1.6萬元,單機補貼額度根據情況實行年度調整。新購買的符合條件的植保無人飛機可以申請補貼,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受理新增補貼申請。此外,植保無人機購置補貼辦理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方式,按照“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的原則進行。
據《方案》所述,此試點的補貼對象為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個人購置植保無人飛機暫不予補貼),主要包括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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