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進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舊農機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努力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聯合下發《河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根據《實施方案》,我省補貼報廢農機種類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玉米脫粒機、花生摘果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各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在我省補貼報廢機具范圍內提出具體的機具補貼種類。
《實施方案》規定,申請報廢的農機應當主要部件齊全,來源清楚合法;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要提供監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
《實施方案》明確,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在全省所有開展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縣(市、區)實施,資金從中央財政分配我省農機購置補貼中安排。中央財政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部分補貼與更新部分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根據《實施方案》,將依據農機種類和型號給予相應的報廢更新補貼,其中收獲行數四行及以上的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補貼額為2萬元。
《實施方案》強調,各市縣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商務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組織***,明確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細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機制。要加強政策宣傳,擴大公眾知曉度。大力推行信息公開,對享受補貼的信息進行公示,對實施方案、補貼額、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等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同時加強補貼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素質能力。